第四十条 个体采矿者可以采挖下列矿产资源。经审查符合办矿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凭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一)“地震应急”,是指为了减轻地震灾害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行动。(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运载工具、设备的补偿办法另行规定。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地质矿产部负责解释。
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二)仲裁事项。